(一)专业的设置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
(二)专业的设置必须在加强原有专业建设与改造的基础上进行,凡原有专业建设与改造不力,未达到办学规定标准的系,原则上不得增设新专业。
(三)严格控制新专业的设置数量,原则上学院每年新设专业数不超过3个。
(四)专业设置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发展规划,有详细可行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为50人及以上。
2.有拟设置专业的建设规划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相应的教学文件。
3.能配备完成该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所必需的师资队伍、结构(学历、职称、年龄、双师型教师)比较合理。
4.具备该专业必需的相应教学设施,如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实训场所,经费落实举措等办学基本条件。
2013年忻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4续目录外专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申报材料参照目录内专业设置,此外,在申报材料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