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接受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其它部门人员持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3年西南政法大学在职人员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