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经我院审查测评合格的学生,(2013年4月8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审查测评合格名单)并于规定的时间来我院参加直升专招生考试面试。
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考试地点: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石河子市北五路38号小区(石河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内乘7路、14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1.考试办法:在中职学生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
面试分为自我评价、综合素质测试及职业能力倾向三部分,满分为100分。被推荐学生可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回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2.录取
1)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报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专业的学生。
3)考试总成绩为200分,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面试成绩100分。考试总成绩=学业成绩+面试成绩
4)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直升专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5)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直升专领导小组审核。
7)学院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于2013年4月22日—2013年至4月2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8)免试录取政策:
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获得者或自治区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可免试入学。
9)被录取的学生不能再被其他院校录取,已录取但未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学生,由我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补办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手续。
2013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考试办法与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