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报农林牧类专业(农业机械应用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设施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包括现代马产业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的考生,在录取时可加5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可加5分。
3.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获取体育特长生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满足其中任何一项者在录取时可加5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递交本人加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无异议考生。
2013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照顾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