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审查、批准具体的录取工作方案,对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2、各学院要成立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院长或主管院长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复试安排表》(附件二)报研招办备案。
2013年新疆农业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考试和复试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