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考试(含初试、复试)时,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规定选择曲目,一律背谱演奏(唱)。专业复试时不得重复演奏(唱)初试曲目。
● 专业考试(含初试、复试)时,招生考试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唱)的时间或抽选作品片段,其行为不影响成绩的评定。
● 钢琴专业所有年级考生,一律不得选择以下练习曲:
肖邦练习曲作品10之3、作品10之6、作品25之7及《三首新练习曲》;李斯特超级练习曲第1首、第3首、第9首。
●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复试时,中外乐曲均可。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523 广东排名: 26
2013年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关于考试曲目的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