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弦乐器演奏专业复试,必须采用钢琴伴奏形式(打击乐、萨克斯可自带伴奏CD),考生须自带钢琴伴奏,考场不配备伴奏。
● 中国乐器演奏专业初试、复试,均采用无伴奏形式演奏。
● 声乐演唱专业初试、复试:1)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考场配备钢琴伴奏(如需考场临时伴奏,考生应自备乐谱),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不可自带伴奏CD;2)流行音乐演唱:考场不配备伴奏,考生应自带伴奏CD,亦可选择清唱或吉他自弹唱。
● 音乐舞蹈专业(综合音乐表演方向):1)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考场配备钢琴伴奏(如需考场临时伴奏,考生应自备乐谱),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伴奏CD或清唱;2)声乐(流行音乐演唱):考场不配备伴奏,考生应自带伴奏CD,亦可选择清唱或吉他自弹唱。
● 音乐舞蹈专业(舞蹈与音乐方向):1)舞蹈主考项应自带伴奏CD;2)声乐副考项考场配备钢琴伴奏(如需考场临时伴奏,考生应自备乐谱),考生亦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不可自带伴奏CD;器乐副考项一律采用无伴奏形式演奏。
2013年星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关于考场伴奏的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