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
普通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志愿间不设置等级差),按1:1比例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则按照考生服从调剂志愿进行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则予以退档。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试、文化基础测试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
对口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测试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
凡综合素质测试低于40分,专业技能测试低于40分及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5)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对口考生报考属于大类招生的专业,进校后可在招生类别内选择专业方向,不能在类别间调换专业;非大类招生的专业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高考。
2013年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报名、录取规则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