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志愿间不设置等级差),按1:1比例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则按照考生服从调剂志愿进行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则予以退档。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试、文化基础测试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
对口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技能测试、文化基础测试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
凡综合素质测试低于40分,专业技能测试低于40分及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2013年宣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招生月10日前,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