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保证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西北师范大学 英文译名: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736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第十条 西北师范大学设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