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音乐类考生学校按其校考成绩择优录取,舞蹈类考生学校按其舞蹈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省联考音乐类A2组合格,学校按其专业课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期间,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合格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专业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2013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音乐舞蹈类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