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毕业国防生到军队后,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在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军校毕业学员相同。博士研究生一般定为正营职(专业技术10级)、授予少校军衔;硕士研究生一般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授予上尉军衔;本科生一般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中尉军衔。国防生的军龄、工资,从毕业当年6月份算起。
(二)毕业国防生入伍后,按职务、军衔标准享受工资,并每年增加工资档次,还享受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其中住房补贴为每月基本工资的40%左右,在高校的学习时间一并计入住房补贴年限。在基层排连营团等岗位工作,享受岗位津贴。军队干部进修及攻读研究生学位,职务晋升和工资福利等各种待遇不受影响,由军队正常保障。每年享受基本工资标准的奖励工资。
(三)国防生毕业后,享受每年20至40天带薪假期,探亲休假往返路费由部队全额报销;每月享受国家补贴的伙食费;家属享受军属待遇,符合随军条件的可随军到部队,按月领取部队发放的生活补贴和享受养老医疗保险;按相应职务级别住用军队公寓住房等军队干部待遇。
2013年西安交通大学国防生选拔毕业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