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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2013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录取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8:50: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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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录取政策

1、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仍需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必须在高考志愿中重点本科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志愿是指考生所填报志愿为第一顺位),高考成绩达到当地重点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提档线10分者,如果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即予录取,并在其投档分基础上加20分确定专业。对于自主选拔录取先于重点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满足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之一,但要求考生必须报满允许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且所报专业志愿不能相同。对于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原则上安排至其特长方向专业。

注1: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注2:依据教育部规定,上述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只适用于重点本科批次,不适用于提前批次。

2、 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选拔考试。

  ??????????? 2017-05-20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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