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名资格须经中职学校所在地县、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后在中职学校内公示。
2.中职学校于2013年3月20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中职学校所在地县、市招生办(考试院)审核推荐材料报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推荐材料加盖招生办(考试院)公章,凡复印件均需与原件核对后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
3.我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专业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核,以确定获得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4.我校于2013年3月22日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获得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5.所有获得我校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入学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3月30日上午8:30至3月31日下午17:00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原件到我校在各中职学校所设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填报专业志愿,同时缴纳考试报名费及领取准考证(考点设置将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考点名称和考点地址将另行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