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学生一律参加本校组织的省体育中专招生统一考试。
1.文化考试总分上全省体育中专招生文化考试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别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名单:
(1)专项生以体育考试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体育考试分相等,以专项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择优录取。
(2)非专项学生体育测试合格后,按文化考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体检: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由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日期另定)。
3.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报市教育局职教处审核批准,发给录取通知书。
4.文化总考分低于体育中专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予录取,非专项考生单科考分低于单科分值25%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5.新生入学后,由本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并报市教育局职教处备案。
6.中专生录取后,按文化总分÷7.5×60%+体育总分×40%计算,在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5名“3+2”学生。“3+2”学生中专毕业后,经考试,按一定比例录取为两年学制的浙江省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二)某专项指标如不能完成,经市教育局同意进行调剂。
(三)体育成绩加分按浙江省《体育运动学校招生体育加分办法》执行。体育成绩加分必须出具省、市体育局有效证明。
(四)特招办法:在世界或亚洲少年比赛中取得名次或破、创纪录及全国、全省高级别比赛中获得冠军、有培养前途者予以特招。
(五)体育专项免考的规定:
凡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4月20日期间参加全国、全省田径、游泳等计量项目比赛获全国前八名、全省前六名的考生,则全国、省比赛成绩可代替该专项考试成绩,专项可免考。考生须在考生登记表中填写“免考”,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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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温州市体育运动学校中专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