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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

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3 02:31:00 解决时间:2018-03-24 03:40

满意答案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1、武汉理工大学接收所有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领域外,其它学科专业、招生领域均可接收免试推荐生;

3、2013年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两个一级学科内的相关两级学科仍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以上专业的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5、外校推荐免试生必须参加武汉理工大学相关学院组织的面试,且面试合格;

6、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免生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申请表格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cn;

7、外校推荐免试生入学报到时必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未受到任何处分,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教育网)或http://yz.***.cn(公网)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教育网)或http://yz.***.cn(公网)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教育网)或http://yz.***.cn(公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若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选择武汉理工大学考点报名的现场确认地点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选择武汉理工大学考点报名的现场确认地点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选择武汉理工大学考点报名的现场确认地点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地点为准。

3.报考类别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分类报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生。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分类报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生。

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分类报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生。

4.网报报名点选择

第一志愿报考武汉理工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本校免推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艺术学院的所有专业、法律硕士(含法学和非法学两类)、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的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学专业、建筑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和报考我校初试科目中有六小时设计的相关专业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武汉理工大学报名点,并于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内到武汉理工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985及211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

(3)、参加过国家、省级科技创新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或有科技创新成果者;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2012年10月30日前,向各学院提交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cn)及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以及担任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专家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项目中完成的工作的认定和评价。经审核合格,报考我校对应专业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者,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取。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2012年10月30日前,向各学院提交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cn)及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以及担任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专家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项目中完成的工作的认定和评价。经审核合格,报考我校对应专业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者,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取。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2012年10月30日前,向各学院提交申请表(见研究生院网页http://gd.***.cn)及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以及担任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专家对申请者在科技创新项目中完成的工作的认定和评价。经审核合格,报考我校对应专业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者,经复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录取。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13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由相关报名点负责安排

复 试:2013年4月左右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d.***.cn)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13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由相关报名点负责安排

复 试:2013年4月左右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d.***.cn)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日期:2013年1月(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由相关报名点负责安排

复 试:2013年4月左右在武汉理工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浏览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d.***.cn)

五、招生人数

《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各学院2013年拟接收本校和外校的推荐免试生人数、学术型硕士生拟招生人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拟招生人数,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各学院2013年拟接收本校和外校的推荐免试生人数、学术型硕士生拟招生人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拟招生人数,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包含各学院2013年拟接收本校和外校的推荐免试生人数、学术型硕士生拟招生人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拟招生人数,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六、相关事宜

5.没有参加现场确认、照相、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6.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报考考核的说明

  ??????????? 2018-03-24 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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