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要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公开化,并自觉接受监督。
2.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全程参与和负责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3.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入围的考生,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和有关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同时,三年内我校将不接受该生所在中学的推荐名单。
2013年武汉工程大学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