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1、学院根据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和“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电脑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根据总分加省统考艺术分由高到低录取。
3、2013年4月18日—20日,学院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4月21日-23日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
4、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后,5月10日左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5、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参加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
6、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可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
7、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3年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