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科任老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农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2、班级内评比条件
(1)确实家庭经济困难;
(2)勤奋学习,品学兼优。
3、申请国家助学金所需证明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
(2)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或城市“三级困难证明信”;
(3)特困家庭学生也可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
4、国家助学金申报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内容应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日常生活情况,平时表现,学习情况,同时上交相关复印件、困难证明、影像资料,接受同学监督。
(2)班级评议。申请人在本班内宣读申请,评议小组评议,确认属实后,根据学校下达到各班的评选指标人数推荐人选,并在本班内公示3工作日。获得推荐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班评议结果汇总,统一平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平时表现,贫困家庭证明信等对比分析,初审确定受助学生。
(4)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免学费)领导小组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的受助学生情况逐一进行审批,进一步落实学生在校表现及家庭贫困状况,后确定受助学生。
(5)校内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5工作日。
5、对公示无异议的资助生,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月底前上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并且实时月报,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上交财政部门备案。
6、根据资助名单,为学生办理助学金银行卡,不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7、在国家资助经费划拨到位后,及时兑现资助经费。
2013年唐山第一职业中专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评选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