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月5日前各推荐院校根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将遴选公示结束后的结果及考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统一报送至我校。(新教高办〔2013〕5号中附件3、附件4)
(二)各推荐院校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遴选,特别是对招生对象和推荐名额的审核要严格把关,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教育厅。
(三)表格附件4中需添加班级、高考考号、身份证号、在专业中排名、专业总人数的字段信息。
2013年塔里木大学专升本推荐报名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