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录取;
(2) 英语:具有PETS二级证书的考生加5分录取,PETS三级或CET-4的考生加10分;
(3) 计算机: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的考生加5分录取,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的考生加10分录取;
(4) 艺术: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艺术类比赛(包括独唱、演奏、舞蹈等)获个人单项三等奖以上或取得音乐类考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加10分录取;
(5)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参加天津市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参加全国体育比赛取得前八名的考生加10分录取。
2013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其他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