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新生可以将户口迁入学校(包括农业和非农业),如需迁移户口,新生需持我校入学通知书,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2号天津农学院)。
本市蓟县、宝坻、宁河、静海、武清的新生可以迁户口(包括农业和非农业);本市其它各区农业户口的学生可以迁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新生不迁户口(其它各区包括:市内六区及西青、东丽、北辰、津南、塘沽、汉沽、大港)。
以上所有新生如需迁移户口,请携带户口迁移证(指外省市考生)或户口本(指本市考生)、一张一寸白色背景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在入学后一周内将上述材料交院保卫处(水利楼一楼东南侧),由院保卫处集中办理落户手续。
天津市其它院校考入我校的新生,请在本科院校领取本人户口页并携带一张一寸白色背景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在开学后一周内交到院保卫处。
本科院校为天津农学院的新生,若户口已迁入天津农学院,开学后请直接到院保卫处进行登记。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手续交院保卫处。否则,逾期不予办理,后果自负。
(保卫处,联系电话022-23786683)
2013年天津农学院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