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均享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2013年高考有关加分政策;
2、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录取;
3、具有PETS二级证书的考生加5分录取,PETS三级或CET-4的考生加10分;
4、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的考生加5分,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的考生加10分;
5、以上政策加分可累加,但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0分;
6、凡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上政策加分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原件在办理专业考试确认手续时交学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2013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自主招生学院自主招生其他政策加分如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