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大概2014年1月初),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一律用A4纸复印),交我校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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