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教育部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3、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4、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 具体录取方式:
(1)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报考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及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安徽省规定的低分数线,再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学生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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