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报考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及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安徽省规定的低分数线,再按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3年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具体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