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如下: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调整如下:
(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我市紧缺专业学生。
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中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学生,一、二年级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范畴。
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中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学生,一、二年级学生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范畴。
2013年深圳市教育局春季及秋季学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