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录取总人数的10%。
2、工程硕士录取100人以下,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数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的10%;录取100人及以上,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数不超过10人。
3、相关学院推荐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理由要充分,培养过程拟采取的措施要具体,并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于1月14日下午4:30前交研招办。
4、录取中,同等条件下,GCT总分高者优先录取;GCT总分相同情况下,以专业课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相加高者优先录取。
5、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证件,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授予学位资格。
附件:1、考生GCT及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查询
2、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情况登记表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2013年苏州科技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有关事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