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学院(部)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复试。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013年苏州大学在职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硕士资格审查及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