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达到深圳大学录取分数线要求考生,将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时,考生将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深圳大学法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特别说明: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深圳大学法学院咨询电话: 梁春华 0755-2653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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