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1635,其他专业为1261。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0%。
3、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4、文科类、理科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体育、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5、选修测试科目等级组合为A+A+者在其投档成绩上加3分,A+A者加2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加专业安排。
6、纳米科学技术学院的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实施全英文专业课教学,要求考生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7、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
(1)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男子135分及以上,女子130分及以上,进档后可优先录取。
(2)报考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插画)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报考艺术设计学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6分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报考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以校考专业成绩、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以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报考本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省同批次低控制分数线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6分的考生,按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按满分750分制折算)。
8、自主选拔录取及国家试点学院录取方法:
(1)考生投档成绩必须达到普通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低控制分数线,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及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测科目要求,并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笔试的测试类别对应专业相一致。进档后,对于优秀等级者,我校满足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对于良好等级者,在投档成绩上加15分后参加专业安排;对于合格等级者,在投档成绩上加10分后参加专业安排。良好及合格等级者,如专业服从调剂,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确保录取。
(2)国家试点学院入选考生须将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作为第一专业志愿报考。考生投档成绩必须达到普通本科一批理科类录取低控制分数线,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及以上,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校即可录取到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
9、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录取资格以及报考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有关规定录取。获得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测科目要求。
2013年苏州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非江苏省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