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材料,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高中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信签上请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受理。(推荐材料不退还)
(二)请各位考生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各推荐高中严格把关审核。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及所在高中的推荐资格。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所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因专业特点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适宜报考我校各专业。
(四)本实施办法由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3年沈阳药科大学保送生招生有关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