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正式修过所报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授课单位提供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且论文或成果经有关专家评审,确已达到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水平。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