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4月28日在省考试局网站下载报名信息;
⑵ 5月9日前整理报名信息,准备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⑶5月10日受理和初审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核对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和等级证书等材料,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给考生本人,将复印件及其它材料留存,并在复印件签署材料接收(初审)人的姓名;
⑷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上的电子相片;
⑸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核对签名后留存);
⑹收取考生的报考费;
⑺发放《准考证》。
⒌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学工部负责。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试结束后,对达到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再做进一步的审查,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协助核查。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严防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
⒍其他说明
⑴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交虚假材料,经报名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报名点不予发放《准考证》;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⑵考生仅可以填报1所学校的2个专业志愿;
⑶考生向报考学校缴纳了报考费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往届考生和从业人员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其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进行全面鉴定,并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应届考生记入毕业生登记表中,往届考生和从业人员记入《2013年海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
⑸对于获得省级以上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考生和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学校推荐、招生学校审核资格、省教育厅审查获奖材料、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推荐入学。
2013年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报名工作组织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