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程序
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6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同时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我校将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我校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网上未报名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7月13日(早8:30至下午4:00)到我校4号教学楼415房间(研招办)进行现场确认(验证并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的材料包括: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及复印件一份;②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一份;④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下载办法参见下面“学籍学历审查要求”中的相关说明)。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说明: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相关要求
(1)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我校4号教学楼415房间(研招办)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2)学籍学历审查要求
考生报名前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如查询不到本人学历信息请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其在各省代理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我校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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