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包括本校教职工)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于4月20日前交研招办;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并请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于4月20日前寄至研招办,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调剂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程序,且收到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相关考试材料后,考生调剂程序结束,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有关复试、录取情况的通知。
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yjs.***.cn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5310346
研招办联系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务楼425室)
邮 编:71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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