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第四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 邮政编码030801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2013年山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