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中心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1、录取总分:考生总成绩(100分制)=学业成绩×40%+面试成绩×60%+政策加分。
学业成绩采用毕业生在校所修课程的平均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B、C、D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计分值。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结业课程实际成绩分值,如课程成绩以优、良、中、合格表示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计分值。
2、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报考第二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3年山西林业技工学校自主招生通过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