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田径、篮、排、足、乒、羽等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经核实,由我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破格录取,并满足就读专业。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经核实,一等奖加60分,二等奖加40分,三等奖加20分记入总分。
3.获得声乐、器乐、舞蹈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者,经核实,高级加20分,中级加10分记入总分。
4.“三校生”加分原则。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关专业大类的考生加40分,获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140分、优秀奖和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80分、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加60分、三等奖加40分;获得中职学校校内技能比赛一等奖(以证书为准)的考生加20分。
5.以上加分政策均计入总分,但总分不得超过满分500分。
6.“三校生”免试原则。根据陕教职【2012】1号文件精神,获得全国、全省中等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2013年陕西国防工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加分的条件及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