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监督机制,自2013年起我院开始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了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5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登封市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专业建设为核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生产育人。坚持“质量立校,特色亮校,人才强校”的办学思路,坚持“育人为本、知识为基、技能为重、就业为上”的职业教育理念,实现学院的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健康发展,实现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个性协调发展。
2013年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