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6)
第二条办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城区
第三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三年
第四条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中职推免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98―8220943(监察室)、8282710(纪委)
第六条招生对象:省教育厅公布的具有中职招生资格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2013届应届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已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某项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
3.已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的学生。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须于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中预报名,3月4日8时-17时到本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高招办进行现场确认,办理补报名手续。
4.身体健康。
第七条 参加中职推免的学生应向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确认为本校推荐生。
第八条经学校确认参加中职推免的学生应于2013年3月5日―15日前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填报《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推荐表》相关信息,填报我院及我院的六个专业志愿,专业选择不受原中职就读专业限制。
第九条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我院录取时按学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出现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我院将在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的录取原则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选报我院的考生实行综合考核和评价,择优录取。择优录取方案经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公布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未录满的其他专业。
第十条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013年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推免试点招生学校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