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二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外语教学中以英语为主。
第十三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并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等。
第十四条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职推免”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招生计划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5数控技术25模具设计与制造25机电一体化技术25染整技术(印染工艺设计与管理方向)20现代纺织技术30鞋类设计与工艺20护理50服装设计30物流管理30人力资源管理20财务信息管理50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方向)50市场营销25连锁经营管理25合计450
第十五条我院严格执行省里下达的“中职推免”招生计划,我院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经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作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他要求以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我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视实际情况略有不同(500-1000元/学年),详见我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十七条我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1、奖助学金:品学兼优或有专业技能特长的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学年,二等奖1200元/学年,三等奖800元/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2500―4000元/学年。
2、勤工助学措施:制定勤工助学制度,与部分企业签订协议,为经济困难生在校期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以推荐学生从事一般性服务(如:公用机房、阅览室、健身房、食堂等)或与专业实践相关的劳动。
3、助学贷款: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荐困难学生向指定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爱心基金:学院积极争取社会助学资金建立爱心基金,以困难补助方式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5、企业助学:报考紧缺专业的部分学生与企业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后可由签约企业全资或部分赞助培养。
第十八条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有关规定报到入学。
第十九条通过“中职推免试点”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条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章程规定与现行招考政策不一致时,以现行招考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高岩路6号(邮编365000)
咨询电话:0598-8282357、0598-8282672(兼传真)
校园网址:http://www.***
招办邮箱:zsb13976@***
QQ号码:、
2013年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推免试点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