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参与学生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
(二) 接受平等教育,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政策上获得公正评价。
(三) 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 完成规定的学业和专业技能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
(五) 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学生有申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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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石家庄市旅游学校学生有以下权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