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加试科目日期时间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物理》5月5日9:00-10:40网络工程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5月5日9:00-10:40《数据结构》和《程序设计(C)》13:00-14:40应用化学(表面精饰)《无机化学》5月5日9:00-10:40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学制药)制药工程(药物制剂)会计学《基础会计学》5月5日9:00-10:40国际经济与贸易(航空物流)《西方经济学》和《物流学概论》5月5日9:00-10:40英语《综合英语》5月5日9:00-11:00《英语口语》13:00园艺《植物生理》5月5日9:00-10:40社会工作《社会学概论》5月5日9:00-10:40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微机原理及应用》5月5日9:00-10:4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轨道通号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辆工程)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图形创意设计》5月5日9:00-12:00艺术设计(室内设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会展设计)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
备注:退役士兵单独命题、单独录取。十、报名及录取规则 一、报名条件1.报考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3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2.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2012年退役士兵。3.本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3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4、考生所报本科专业原则上为专科(高职)相近专业或大类对口。5、考生须持有英语四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含)以上者(其他语种作为个案报批)。应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及艺术类考生未取得英语四级证书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计算机或英语资格考试(其难易程度比照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和英语四级考试)。退役士兵不受上述证书限制。二、报名、确认办法1、报名:符合报考“专升本”条件的考生,4月10-16日登录http://www.***.cn网址,填写、下载打印《2013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表》(上传照片);2、确认时间:4月20-21日9:00-15:00;确认地点: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图文信息楼(漕宝路120号);3、确认手续:①符合报考“专升本”条件的考生,应届考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网上报名成功的《2013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表》(带照片)、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确认手续。②退役士兵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士兵退役证、网上报名成功的《2013年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表》(带照片),办理确认手续。③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需持有证书(奖状)原件和复印件,予以确认。三、录取办法1、录取以我校专业加试成绩为依据,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各专业划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若专业录取人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小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情况下,学校可将多余计划调剂到其它专业。3、凡加试英语、计算机基础资格考试的考生,在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加试成绩方能生效。4、在大学期间获得省(直辖市)“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给予专业成绩总分加5分排序。(加分受理截止时间4月21日)5、退役士兵计划单列,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十、收费标准学费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住宿费每生每学年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考试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参加1科报名考试费40元/人(报名费14元,考试费26元*1科)参加2科报名考试费66元/人(报名费14元,考试费52元*2科)参加3科报名考试费92元/人(报名费14元,考试费78元*3科)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64941403十三、投诉监督电话60873360(信访办),60873388(监察室)十四、网址http://www.***.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我校还设立了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具体的资助政策有以下几项:⑴奖:国家奖学金、上海市政府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帮困奖学金、校“詹守成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等。⑵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生符合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费高可贷5000元/年,生活费或住宿费高可贷1000元/年。同时,符合条件的新生在报到当日,可给予1000元的“诚信助学贷款”。⑶勤: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并优先考虑申请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4)助:国家助学金、社会捐赠助学金。学校接受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私营企业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品学兼优贫困生的捐资助学。(5)补:特困补助。学校对经济贫困的学生进行定期补助;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的特殊困难,可申请一次性补助。(6)减: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1500-5000元。十六、其他须知 新生注册、复查:被学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于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报到时须携带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予以退学;对没有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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