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录取总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10门成绩折算分的平均分*80%+素质技能测试成绩*20%+学校加分。
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数学、语文、英语、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物理、政治、历史、地理)高低排序。数学、语文、英语、政治四门成绩不全者不得参加录取。
录取安排:学校于4月13日―15日完成第一、二志愿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于4月20―25日在学校网站上公示。4月2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4月28 日9:00-12:00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注册报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同时不能参加当年的秋季高考。
(二)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三校生及退役士兵。
(1)应、历届“三校生”
a、按入学测试成绩+学校加分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3划定面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校内面试。
b、资格线上考生的入学测试成绩+学校加分+校内面试成绩合成录取总分,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校内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2)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及退役士兵
学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的合成总分,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参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录取安排:学校于3月11日―14日完成第一、二志愿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于3月22―27日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应、历届“三校生”及退役士兵于3月28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于4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4月12 日9:00-12:00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注册报到,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同时不能参加当年的三校生和秋季高考。
(三)免试(免笔试)入学
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医药卫生类)个人一、二等奖的考生或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医药卫生类)个人全能一等奖的考生,免入学测试和素质技能测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单独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
录取安排:参照应、历届“三校生”。
2013年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依法自主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