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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绥化学院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录取、注册、管理、待遇

2013年绥化学院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简章录取、注册、管理、待遇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05:13: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2:50

满意答案

七、录取、注册、管理、待遇

1.录取原则及工作日程

(1)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残疾人高等教育招生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相关政策,在黑龙江省招考办的领导和监督下,由绥化学院负责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2)分别按照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和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两个层次进行录取。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钢琴调律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成绩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在语言能力测试合格的基础上,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钢琴调律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在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录取名单在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被录取考生若放弃被录取资格,则需在公示期间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空出的录取名额,将从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2013年5月下旬,拟录取,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上报省招考办审批,办理录取手续;6月中、下旬,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邮寄)录取通知书。

2.资格复查和报到注册

(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届时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残疾人证原件、初中或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证明)原件,如发现报考时弄虚作假,取消其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学校将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注册学籍。对逾期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调整专业。

3.学生管理与教学

新生经注册取得正式学籍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我校根据残疾学生实际,由特殊教育学院负责日常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组织教学。

4.在校期间和毕业待遇

(1)除不得转学、调整专业外,在校学习期间,其他各方面享有与普通高考考生同等待遇。

(2)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 2017-05-20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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