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残疾人高等教育招生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相关政策,在黑龙江省招考办的领导和监督下,由绥化学院负责录取,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批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2)分别按照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和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两个层次进行录取。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按文化课总成绩、钢琴调律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成绩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在语言能力测试合格的基础上,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钢琴调律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在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录取名单在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被录取考生若放弃被录取资格,则需在公示期间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空出的录取名额,将从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2013年5月下旬,拟录取,绥化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上报省招考办审批,办理录取手续;6月中、下旬,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邮寄)录取通知书。
2013年绥化学院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录取原则及工作日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