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2、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考生錄取標準為:
?中國語文及文化、英語運用達到“E”級;
?其他科目有兩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或其他科目有一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另有兩門達到高級補充程度會考的“E”級。
3、根據報考學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參考考生其他學習經歷擇優錄取。
2013年上海师范大学免試香港學生招生錄取原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