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学校(含预备班,以下简称“初中学校”),连续就读2年,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报考:
1、考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父母双方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须持有就业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沪稳定就业证明;
3、考生持有本市初中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证明;
4、考生自愿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申请书;
2013年上海市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招生热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