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录取的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籍管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施,户口一律不迁入录取学校。学生毕业后,学校组织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对要求报考全日制高等学校的毕业生,须按照教育部和本市高考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所有被录取学生,毕业时均可享有参加上海市普通高职院校春季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2、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校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收费,对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可享受同等国家资助政策。
2013年上海市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在沪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招生热线类似问题答案